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余杭区公益创投活动已成功举办四届,取得了良好工作成绩和社会影响力。在前几届的基础上,2017年度余杭区公益创投活动,将会重点关注区域公益生态的整合建设,加强创投工作的引导性、专业性。以点带面,通过项目创投撬动社会组织能力、服务质量以及社会工作者能力的全面提升。
一、主要目标
探索形成以社区为服务平台,以社会组织为服务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为服务手段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推进全区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建立新型的、余杭特色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
承办单位: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三、申报对象和资助金额
(一)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2017年2月10日前经区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前两年年检合格(2017年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除外),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5.具备申报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拥有项目所需专业人才,原则上要求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
6.项目申报前需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和初期资源整合。
(二)资助金额
本届创投计划资助40个公益服务项目,单一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项目范围和要求
(一)项目范围
1.社会化优抚服务:为优抚对象开展政策解释、生产生活帮困服务、就业创业服务、精神抚慰、国防教育和拥军活动等,如优抚对象及家属的心理关爱、优抚对象的社会帮扶;
2.扶老助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关怀、应急救助及文化生活等服务,如高龄及独居老人服务、临终或重病关照服务、社区老年文体自组织支持服务;
3.救助帮困服务:为困难群体提供心理减压、应急支援、生活支持等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如新市民的社区融入、困难人群精准扶贫、特殊疾病群体的援助和支持、社区矫正及相关服务;
4.扶残助残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创业就业、社会融入、精神慰藉等服务,如残疾人出行及日间照料服务、残疾人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康复指导和服务、残障家属服务或心理支持;
5.青少年服务:特殊困难儿童、外来务工子弟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的援助保护、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如大病及残障青少年群体援助、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青少年教育及家庭支持、青少年社区文化教育和托管服务;
6.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镇街及社区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开展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和社会工作者督导服务,如社区社会组织(内生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社工专业化人才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和志愿服务团队培育、公益领袖培育和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7.其它公益服务项目:能够创新性解决区域社会问题,有利于推进社会组织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保护城乡环境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服务,如五水共治水质改善(水环境治理)、社区营造、公益慈善理念传播、社区减防灾和公共安全。
(二)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创投范围和要求,项目实施必须落地于余杭区一个社区或几个社区,周期从2017年4月-12月。
1.定位公益性。社会组织为服务对象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有助于提升“三社联动”和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2.需求广泛性。项目针对的社会问题和所涉及的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广泛性,项目实施后能在较长时间内产生良好的影响力。
3.方法创新性。项目的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对受益群体的分析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了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在征集范围。
4.项目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确,活动设计科学,执行团队配置得力,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可推广性较强。
同时,将优先考虑在历届创投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社会组织所提交的项目;优先考虑具有延续性的、已经积累了相关经验并有一定成果的可持续项目;优先考虑能够结合在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倡导的年度重点工作的项目;优先考虑能够匹配自筹资金或者有成熟模式引进的项目。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阶段(2016年12月1日-2017年2月10日)
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填写《2017年余杭区公益创投“金点子”征集表》(见附件1),征集项目范围参照上述7大类范围。创投项目“金点子”征集期间,每家机构或个人依照服务对象需求可提交1个或多个金点子,但最终申报需要确定一个形成创投项目。“金点子”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0日。
(二)动员与传播阶段(2017年2月)
公益创投项目“金点子”征集结束后,将分别举办公益项目调研训练营( 2017年2月13日)和公益项目设计训练营( 2017年2月17日),提高项目申请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所有有申报意愿的组织必须派遣项目人员参与以上两个训练营,未参与前期训练营的组织,原则上不予申报立项。
(三)项目申报与初审(2017年2月-3月)
1.申报。依据承办方发布的项目征集目录以及训练营学习内容,申报主体依据公益项目的范围、要求等,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优势,对接服务对象,进行具体项目设计,填写《2017年度余杭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月28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报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初审。活动承办方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组织初审,主要审查项目申请资质和资料填报完整性。中心将于3月3日确认初审入围项目并公布。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项目筛查、优化与评审(2017年3月)
1.尽职调查。活动承办方对初审入围的项目申报机构状况、专业能力、竞争优势以及项目基本要素等展开基础性调查。
2.项目优化。活动承办方开展入围项目优化训练营(2017年3月初),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项目优化辅导,确保进入评审阶段的项目目标明确、计划合理。
3.项目评审。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将聘请社会工作领域的学者、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实务专家、社会组织代表和政府部门、慈善组织的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按照项目评审标准,确定资助项目和资金额度(日期暂定3月27日),评审结果报区财政局审定。
4.社会公示。将最终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日期暂定3月底),公示期为7天。
(五)项目实施(2017年4月-2017年12月)
1.项目优化。获选项目承办方根据评审委员会专家或专业机构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优化,以使项目计划更加合理。
2.签订协议。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与获选项目承办方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地域、金额、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资金拨付。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根据签订的协议,下拨资助资金。资金分两次拨付,协议签订后拨付第一批资金,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第二批资金。慈善资金按照区慈善总会的要求进行拨付。
4.组织实施。各获选项目承办方应按协议约定及相关要求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规范、有效开展。项目资金要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并及时建立专门项目档案。
5.项目评估。待项目进行到中期和结题时,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以确认各项目资金使用、目标达成、服务对象受益程度以及社会反响等,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予以纠正,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获选项目承办方须按要求提交项目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意义,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上下联动,培育一批有特色、能力强、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优秀社会组织。
(二)积极参与活动。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科学设计,积极申报。根据各自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公益活动体现社会组织的自身价值,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三)规范资金使用。各获选项目承办方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按期完成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遇到不可抗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实施责任,应当向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报告,由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根据情况酌情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除接受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的评估、监督、审计外,还要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等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沈逸飞、陈倩芸;联系电话:86220176、86244045;邮箱:530429866@qq.com、315991838@qq.com)
附件:
1.2017年余杭区公益创投“金点子”征集表
2.2017年度余杭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
点击下载:关于开展2017年度余杭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慈善总会
2017年1月25日

